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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建市[20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划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序 言

  规划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本规划涵盖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背景。本规划是在我国“十一五”刚刚结束,“十二五”开局之际,针对建筑业制定的发展规划。

  规划组织编制。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编制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牵头,会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标准定额司,共同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筑(601668)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工程建设造价协会等单位,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造价管理等7个专题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

  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发展成就

  ——工程建设成就辉煌。“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完成了一系列设计理念超前、结构造型复杂、科技含量高、使用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令世界瞩目的重大工程;完成了上百亿平方米的住宅建筑,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做出了突出贡献。

  ——产业规模创历史新高。2010年,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5206亿元,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6451亿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9547亿元;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收入1196亿元。“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6%,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6.5%,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7%,均超过“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

  ——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左右,2010年达到6.6%。建筑业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4000万人以上,成为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不断加强。

  ——国际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30%以上;2010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22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344亿美元。

  ——技术进步和创新成效明显。“十一五”以来,许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和管理体系,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突出核心技术攻关,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高。超高层大跨度房屋建筑、大型工业设施设计建造与安装、大跨径长距离桥梁建造、高速铁路、大体积混凝土筑坝、钢结构施工、特高压输电等领域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十一五”以来,政府部门出台了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定额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主要问题

  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建筑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高速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展模式粗放,工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偏低,管理手段落后;建造资源耗费量大,碳排放量突出;多数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较低,专利和专有技术拥有数量少;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一线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

  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价、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情况较为普遍;建筑企业出卖、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情况依然突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有些监理企业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部分注册人员执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政府监管有待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和工程造价等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建筑业发展相关政策不配套;监管手段有待改进,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基本建设规模仍将持续增长,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为建筑业“走出去”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十二五”时期仍然是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与此同时,建筑业也面临高、大、难、新工程增加,各类业主对设计、建造水平和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外部约束加大,高素质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不足,技术工人短缺,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加剧等严峻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筑节能减排为重点,以继续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着力点,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支撑,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强行业发展指导,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加强政府对建筑市场秩序、质量安全的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坚持行业科技进步与规模增长相结合。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建筑业单纯依靠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注重提高队伍人员素质,提升建筑业的科技、管理、标准化水平,使行业科技进步与产业规模同步发展。

  ——坚持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发展相结合。适应国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展需要,引导企业合理调整经营布局和业务结构,拓展国内市场;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支撑引导作用和工程设计咨询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坚持节能减排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实现低耗、环保、高效生产;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绿色施工,发展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使节能减排成为建筑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坚持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相结合。继续推进国有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制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完善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健全市场机制,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稳定发展。

  (三)发展目标

  至“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1、产业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全国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20%以上。巩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

  2、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基本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劳务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劳务人员技能和标准化意识,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调整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大型企业做强做大,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

  3、技术进步目标。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高速铁路、公路、水电、核电等重要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勘察设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0.5%。特级及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建立和运行内部局域网及管理信息平台。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实现施工项目网络实时监控的比例达到60%以上。大型骨干工程设计企业基本建立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的设计集成系统,大型骨干勘察企业建立三维地层信息系统。

  4、建筑节能目标。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评价体系基本确立;建筑产品施工过程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C60以上的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10%,HRB400以上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45%,钢结构工程比例增加。新建工程的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达到100%,新建工程的建筑施工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全行业对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5、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建筑市场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制度基本健全;工程担保、保险制度逐步推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完善;有效的行政执法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6、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安全性、耐久性普遍增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住宅品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到201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