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0]1803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国能生物质发电集团公司:
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利用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取得了一定发展,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已培育形成了较完整的设备制造能力和产业服务体系,对促进农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规划等前期论证工作深度不够,目前生物质发电还面临燃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压力大、发电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影响了生物质发电的推广。为了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
生物质资源是生物质发电的原料墓础。由于农村生物质资源用途广泛,为确保生物质发电的有序发展,必须做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各种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充分考虑生物质资源其它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剩余资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制定生物质发电目标和建设布局,切不可盲目建设。原则上,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100
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
二、合理确定生物质电站建设场址和规模
生物质资源种类多,包括农林生产剩余物、粮食加工和木材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淤泥等。为充分有效利用各类生物质资源,生物质发电锅炉应具有燃烧各类生物质资源的能力,场址选择除满足安全、环境条件外,应统筹考虑各类资源的分布特点,结合城市供暖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厂。生物质电站建设规模以可保证供应的资源量为基础确定,一般安装2台机组,装机容量应与资源量匹配,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的运输半径,一般不超过3万千瓦。
三、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
生物质电站建设的核心条件是生物质资源,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任何生物质电站建设,都要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明确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等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生物质资源的安全可靠供应。
四、严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设,除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外,特别要把生物质发电规划制定、生物质资源落实作为项目核准的重要条件。未纳入生物质发电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得核准建设。
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上述要求,对各地生物质发电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已建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暂缓核准生物质发电项目,集中力量把已建项目运行好、管理好。对拟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后核准建设。对自行核准的项目,将不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主题词:生物质发电通知
抄送: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