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通知
各主办券商: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退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进度,完善退市机制,我会制定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取代原《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