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中债函字 [2005] 37 号
关于发布实施《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的函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各结算成员:
我公司制定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见附件),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银复[2005]54号)。现将本规则发布实施。
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组织发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中向受托机构、资金托管银行等相关机构提供本规则。
此函。
附件: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