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6年5月14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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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起草说明
附件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