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保荐代表人管理工作的安排,保荐代表人注册、变更执业机构等资格管理职责移交我会。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过渡、平稳进行,保荐代表人提交注册、变更申请程序、文件要求及审核依据基本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荐代表人注册、变更执业机构通过我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公司高度重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保证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请各公司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信息报送及联络工作,并于10月17日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我会报送联络人的详细情况及联系方式。
三、我会已在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增加“保荐代表人”类别,各保荐机构应在10月17日
至19日之间登陆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为本公司所有已经注册(包括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保荐代表人做执业证书类别变更,将其证书类别从“一般证券从业资格”变更为“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包括在内。在此期间,我会暂不受理新申请注册为保荐代表人以及保荐代表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自22日起,我会开始受理保荐代表人注册申请及变更执业机构申请。
四、保荐代表人变更执业机构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约定与原聘用机构办理离职手续。
五、保荐代表人变更执业机构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提交离职备案。
六、保荐代表人与新聘用机构签订合同后,应由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通过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为保荐代表人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
七、原聘用机构未办理离职备案的,应在新机构为保荐代表人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十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材料,原聘用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协会可以受理新聘用机构的变更申请。
联系人:蒋梦溪 电话:010-66575962 传真:010-66575957
电子邮件:bdgl@sac.ne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层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部
附件:1、保荐代表人事务联络人信息
2、 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程序
3、 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文件目录及模版
4、 XXX申请保荐代表人注册公示材料模板
5、 保荐代表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文件目录及模版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