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本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的重要提示
各上市公司:
2011年,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证监会大力简化公司债审核程序,大幅提高公司债审核效率,全年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703.8亿元。公司债发行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渠道。
2012年,证监会将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为此,各上市公司可认真研究发行公司债的可行性,积极制定相关计划,尽早履行决策程序,为公司发展拓展融资新途径。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