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我会拟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至9月21日,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0042
电子信箱:yinzc@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关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