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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二号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需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

各相关上市公司:

因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若2011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对此,公司董事会应认真对2011年年度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如预计公司2011年年度实现盈利,请在披露业绩预告的同时提供由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有关公司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部提请公司关注以下事项:公司2011年无论盈利与否,均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第11.3.1条的相关要求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如预计公司2011年将继续亏损,请按照《上市规则》第14.1.2条的相关要求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