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证券公司与股东之间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会字(2013)7号
日期:2013-02-05
各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开展,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就上市证券公司与股东之间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市证券公司可与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之间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