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
日期: 2014-6-13
深证会〔2014〕5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监管转型要求,适应新股交易制度变化,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于2012年6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深证会〔2012〕1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