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了规范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09〕1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