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自律规则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5]86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管理工作和承销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我会负责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后备案工作,并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进行管理。我会组织起草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