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通知
深证上〔2016〕792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工程机械相关业务和装修装饰业务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
附件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
附件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