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

上证发〔2016〕1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践行“十三五”规划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绿色公司债券,是指依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参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详见附件)及经本所认可的相关机构确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二、发行人申请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除按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报送材料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括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提供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

  (三)提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鼓励发行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四、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并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五、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六、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暂行办法》等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应当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

  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应当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

  七、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鼓励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及其环境效益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八、本所设立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

  九、本所对绿色公司债券进行统一标识,并适时与证券指数编制机构合作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在时机成熟时将设立绿色公司债券板块,扩大本所绿色公司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十、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公司债券发展。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性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公司债券。

  十一、绿色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符合要求的境外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以及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三、符合要求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绿色债券品种在本所相关审核、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四、本通知由本所负责解释。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支持绿色产业 上交所力推绿色债券

   2016-03-14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上交所积极引导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力推绿色债券,助力绿色发展,不仅为环保领域相关绿色发行人融资提供了新模式的示范与经验,也为推进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进行有益尝试。

  国内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所谓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的债券。自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第一只绿色债券以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2015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近300亿美元,据安永估计,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

  据统计,2015年在上交所完成发行上市的支持绿色环保行业的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共24单,融资总额约2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直接投向工业节能、生物质资源回收利用、分布式能源、水力发电、林业开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绿色行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成功发行了3年期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保利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5年期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央企环保领域资产证券化产品6.5亿元等。

  去年12月,在全球瞩目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神雾集团董事长代表中国三千多家节能环保企业,在“中国碳市场建设路径”和“绿色金融”两大主题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向世界展示中国企业在破解全球减碳行动固有难题上的“中国经验”。神雾集团展示了五项颠覆性创新节能技术,对劣质的能源和矿产资源进行资源化高效利用,为传统的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供应商,具有丰富的大型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保利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协鑫集团在苏州的光伏运营管理中心,主营业务是硅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技术革新,其多晶硅制造能耗降低多达85%,成本可降低27%左右。在协鑫新能源多晶硅材料进步的带动下,多晶电池的光电转化效率提高近50%。

  2015年,上交所还迎来了国内首单央企环保领域资产证券化产品——“嘉实节能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而享有的特定期间内实现的电力销售收入及所对应的收益权。募集规模6.5亿元,计划存续期4.5年,优先级证券获得AAA评级,发行利率区间仅在4.26%至5.07%,低于同期限银行信贷标准8-89基点。

  上交所表示,环保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源动力。数据显示,越来越多的城市或将面临“垃圾围城”。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规划目标为51.37万吨/日,其中,填埋占比59%,焚烧占比35%,其它占比6%。传统的填埋方式需占用大量土地,且污染渗透可能导致地下水二次污染,未来生态环境隐患大;而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无害化程度、热回收效率与土地资源利用率皆最高。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焚烧发电处理方式占比超过90%,国内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将建立绿色债券板块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是当前经济发展模式的世界潮流。上交所是国内最早响应这一潮流,开始参与培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市场机构之一。上交所是国内绿色金融研究权威——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首届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深入参与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奠基工作。同时,上交所也是牵头制定国际认可度最高的绿色债券准则的组织——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会员,并将在近期成为ICMA绿色债券准则观察员,积极参与国际绿色债券准则的制定。

  上交所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上交所将在近期发布相关规则,规范绿色债券发行,为绿色债券提供“绿色通道”等更多政策支持,并在时机成熟时发布绿色债券指数,建立绿色债券板块,切实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据悉,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绿色债券发行,上交所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