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的公告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挂牌准入涉及的负面清单管理、国有股权批复形式、资金占用、军工涉密、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挂牌问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按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docx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