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