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的通知
上证函〔2017〕95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地提供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服务,便于开展相关业务操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