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5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2月15日
附件:《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