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 览


关于发布《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7-9-22
深证会〔2017〕30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积极支持创新创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0号)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内容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