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7号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7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pdf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