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托管与运营专业委员会估值核算小组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于2018年3月5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
附件二:《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