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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8年9月25日


附件:《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