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8〕639号
为满足市场参与人并购重组等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需求,规范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