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4号
现公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pdf
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8-11-06 来源:证监会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8-11-08 来源:证监会
问:我们注意到,11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能否对近年来停复牌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一介绍?
答: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质量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股票停复牌关系投资者的知情权、交易权,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积极努力下,上市公司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有所改进,更加注重和尊重投资者交易权,落实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主动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沪深证券交易所从平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的制度定位出发,依法从严监管股票停复牌行为,有效保障了市场流动性,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11月5日,沪深两市停牌家数为61家,停牌率为1.7%,目前已是停牌情况较少的时期。
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做好有关股票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进一步优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