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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号公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9号
          现公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pdf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9-08-23 来源:
  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突出科创板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对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发行定价机制、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并购重组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特别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对科创公司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注册制的实施,将有效提升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效率。
  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科创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