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0〕13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挂牌申请文件受理工作透明度,适应申报文件相关规则的变化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9月6日公布的《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