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

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20〕171号

为落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明确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与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业务程序衔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现予以发布,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6日

 

全国股转公司修改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2020-03-06 952

为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满足企业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业务需求,近期全国股转公司修改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3月6日发布实施。
《指南》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配套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业务,调整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流程。新增认购缴款、提交验资报告、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发行程序;调整缴费时点及缴费依据的股份数量。二是增加市场主体业务操作自主性,灵活股票挂牌办理时限。在规定股票挂牌业务总的办理时限的前提下,放宽首次信息披露、初始登记、完成缴费、移交缴费发票、挂牌手续等时限。三是配合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新增进入创新层的程序衔接。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的,在初始登记环节,新增披露“主办券商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的要求。
本次《指南》的修改,通过对改革涉及的与挂牌审查、股票挂牌业务相关流程变化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挂牌审查与股票挂牌流程,为各市场参与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