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7号——上市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通知
深证上〔2021〕16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本所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电力、汽车制造、纺织服装、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7号——上市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相关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
2.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
3.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
4.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7号——上市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相关业务
5.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