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证监会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5.传真:010-880614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0-07-17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证监会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处罚办法》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案调查条件和调查权限。《处罚办法》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批准后应当立案调查。同时,为保障行政处罚工作依法顺利开展,结合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法权限和措施,以及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及后果。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调查取证的规范性直接关系案件处理结果,是行政处罚的关键。《处罚办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对取证要求、调查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优化查审流程。探索多样化、差异化的查审模式,分类分层予以不同处理,提升案件查处效率。四是明确行刑衔接程序。结合执法实际,明确“直接刑事移送”
“先处罚后刑事移送”
“处罚、刑事移送并行”等三种模式,加强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五是落实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处罚决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予以公开。六是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处罚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处罚办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