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30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