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2021-09-30
上证函〔2021〕165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利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推动主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建立更为清晰、简明的业务指南体系,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的相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