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深证上〔2021〕338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8年10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49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
2.主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