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1〕131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部署,保证相关业务规则顺利实施,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新增19个临时公告模板,删除23个临时公告模板,根据相关业务规则优化45个现行临时公告模板。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遵照执行,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docx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