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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的通知


深证上〔2021〕93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股票代码管理,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9月17日

 

深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
时间:2021-09-17

9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简称《股票代码管理指南》)正式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其规定。后续,深交所将同步修订《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相应内容。

《股票代码管理指南》遵循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保持弹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采用摇号选号方式的,本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将从发行人拟上市板块对应的股票代码段内,在前100个未使用代码中(升序排列)随机抽取10个备选代码,发行人从中选择1个作为股票代码。摇号代码区间将按股票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更迭补充,保证摇号代码区间始终为100个,确保摇号选号公正、公平。

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完善发行上市业务相关规则,优化发行承销业务系统,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