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 (2021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深证上〔2021〕3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深证上〔2018〕56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修订对照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