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13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pdf
附件1-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pdf
附件1-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制度文件.pdf
附件2:《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