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涉转板上市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7月9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实施细则.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