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通知
2021-09-06
上证发〔2021〕7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