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8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标的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标的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pdf
附件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标的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