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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深证上〔2022〕2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深证上〔2019〕27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深证上〔2011〕276号)和《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3〕32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