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公告
2019-09-11
股转系统公告〔2019〕1455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退市公司股票减持、公募基金参与交易等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修订后的《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docx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