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关于修订、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决策部署,做好证券登记结算业务配套支持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本公司对5项业务规则予以修订(修订条款见附件1),对2项业务规则予以废止(废止规则见附件2)。修订后的业务规则重新发布于本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相关栏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履行完成核准等行政许可程序的发行人,办理证券登记等业务时应继续提交所取得的批文。
附件: 1.业务规则修订条款.pdf
2.废止的业务规则.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