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通知
2025-04-25
上证发〔2025〕6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4〕52号)同时废止。
1.根据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由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本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2.关于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等事宜的适用衔接安排仍按照《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本规则第5.2.7条、5.2.8条、5.2.9条及5.4.5条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4月25日
上交所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指南
2025-04-25
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修订发布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指南。本次修订旨在深入贯彻新《公司法》,衔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上位规则,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内部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承接安排,包括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运行机制与履职规范。二是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安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包括细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内涵、新增事实董事相关规定。三是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保障,包括保障中小股东临时提案权、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要求、完善差异表决权股东相关规定。四是落实破产重整上位规定,优化重整进展等事项披露要求。此外,根据上位规则,在发布通知中明确上市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新旧规则衔接安排。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主旋律,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以高质量的业务规则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