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7 六
——股改正式启动后第一批公司对价方式简析
改革方案中,送股方式是主流。34 家公司采用纯送股方式,泰豪科技和福星科技2 家公司采用缩股方式,珠海中富1 家公司采用送股+派现,江淮汽车、民生银行和威尔科技3 家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转送支付对价。
40 家公司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按流通股加权平均为3.03 股,高于第二批42 家股权分置试点流通股加权平均2.95 股的平均对价水平。
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以3 股占多数。34 家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中,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3 股的公司共23 家,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在3 股之上的公司10 家,每10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低于3 股的有7 家,对价数量最低的是铜都铜业,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2.2 股,最高的当属江苏琼花,每10 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数量4.5 股。
——股改公司仍然选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的合理性
民生银行表示,采用公积金转增方式进行10送3是不得已而为之。
其一,目前民生银行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权中,有累计27%已被质押,而且还有一定股东持有的法人股被法院冻结。与送股方式相比,转增方式不涉及质押、冻结股份的变化,更有利于获得质押权人和司法冻结的当事人的理解和接受。
其二,民生银行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分散,58个非流通股股东没有一家持股超过10%,5%以上也仅有5家,第一大股东仅有7%,也就是说没有一家有实力去帮助别人代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