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4 五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母子公司相互持股
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原则上对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份是有限制性规定的,但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母子公司相互持股未作限制性规定。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出现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情况并不多见。
1、ST唐陶(000856)
据05年中报,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华美陶瓷有限公司(持有74.4%)是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8.61%。会计报表附注披露:“2005年6月30日帐面余额及帐面净值均为人民币36,497,466.60 元(因母子公司相互持股抵减长期股权投资43,855,384.89元)”
据03年年报:子公司所持股份是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转让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华美陶瓷有限公司,以抵顶唐陶集团对华美公司的债务,在编制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时采用库藏股法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
2、南天信息(000948)
据05年中报: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6.6%)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572%。
据05年中报:公司由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云南省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共同发起,于1998年设立。
据99年年报:公司自筹资金2721.34万元,投资于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其股权比例为 33.22 %。
据04年年报:公司出资1427.18 万元受让珠海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50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15%);公司出资3779.14 万元受让云南省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公司职工持股会所持有的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85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4.23%)。截止报告期末,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66.60%。
以上代表了出现母子公司持股的两种情况:(1)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2)股东成为子公司。
另外,苏宁电器本来存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情况,但在上市前作了股权重组,这也可能代表了监管层的对母子相互持股的态度。
附:在印象中,目前现有法规中提到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仅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各级子公司均不得反向持股,即不得持有集团母公司的股份,以防止产权关系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