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8 三
——深沪交易所提出2005年报披露要求
今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布。
深交所两份通知明确: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06年4月30日前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的,应当在2006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自2006年5月1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其公布年度报告。在2006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本所将自2006年7月3日起对其股票复牌,同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目前《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未按期公布定期报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自停牌两个月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暂停其股票上市。
——股改公司平均周期48天
截至今日,两市共有403家公司进入股改程序(不含否决公司),占全部A股公司的29.68%,占总市值33.95%。
根据《中国证券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目前403家进入股改进程的公司中,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公司有269家,占A股公司总数的19.73%,其中已复牌的公司,即G股有220家。按照目前股改进程,从提出股改方案到最终复牌,平均历时48天。
截至目前,还有4家公司没有公布股改说明书,只是宣布进行股改。同时,在应该完成沟通阶段工作、确定股改最终方案的公司中,湖北金环、广聚能源和招商银行尚未披露股改沟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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