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春晖投行笔记

 

2006-02-27

——49家公司进入第22批股改  股改公司市值过半

今天,沪深两市49家公司亮相第22批股改公司名单,完成股改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已占A股总市值的53.85%。

从今日公告的方案来看,沪市平均对价为102.72,深市为103.028

 

——目前采用较多的股改方式小结

根据《证券时报》信息部统计显示,在目前已公布对价方案(不含今日最新一批)577家公司中,采用较多的方式包括:

[纯送股]

449家选择了纯送股方式,平均送股比例为每10股送3.20。正好达到平均送股水平(103.2)的为56家。送股比例在103104之间占大多数(达到样本总数的53.4%)。其中,选择103的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02家。G物华、G宏盛、G永久、G吴中、用友软件、清华紫光6家公司送股比例达到每10股送5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资本公公积金转增股本(包括转送和定向转增)方式共有31家上市公司,平均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6.67股。其中,转增比例最大的为华联控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15.3股的转增股份。目前该公司股价为4.56元,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将大幅降低至1.80元。值得注意的是,31家公司中有20家是去年12月份之后进入程序的。

[权证]

共有16家公司的股改方案中包括权证。其中,单纯派发认股权证的4家,单纯派发认沽权证的7家,二者兼有的有5家。在派发比例上,G万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8份认沽权证,邯郸钢铁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97份认购权证,分别位列认沽和认购权证的榜首。此外,从行业分布来看,钢铁行业有7家,地产、机场、食品饮料各有2家,其他3家分别来自银行、公用事业及服装行业。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满足发行权证条件的上市公司均推出了权证对价。

 

——皖维高新(600063):送股+追加送股+定向回购 精心设计保护投资者利益

皖维高新(600063)今日推出送股、追加对价承诺和定向回购大股东股份的组合式股改方案

流通股股东10股获得2.5股股份。皖维集团同时承诺,以股改方案实施前的流通股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流通股送0.375股的比例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的条件如下,但只对首次发生的情形追加送股一次:(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公司股票复牌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皖维高新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高于3.30(3.30)元,皖维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6个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如果上述追送条件未发生,则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复牌的首个交易日起的第6个月到12个月之间,皖维高新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高于3.30(3.30)元,皖维集团在该事实发生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2)如果皖维高新2006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5(25),或2006年净利润较2005年净利润增长率与2007年净利润较2006年净利润增长率之算术平均值低于25(25),或2006年、2007年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公布当年年度报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皖维集团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

有意思的是,公司的上述承诺与更易理解的“股价低于某一水平将追加送股的承诺”(如福耀玻璃,600660)正好相反。经分析,这是为了与公司的定向回购相配合。为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拟进行的定向回购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复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在6个月内完成。回购股份价格确定为:根据回购进程确定定价日,回购价格按距定价日最近的连续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5%确定,最终价格最高不超过3.32/(3.32),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定向回购资金总额为8350.46万元。对于流通股东来说,回购价格是越低越好。对于大股东正好相反。在回购资金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成反比。“高于3.30(3.30)元则执行追送”将刺激股价走强,导致回购价格升高,因此将减少回购股份数量,由此对大股东产生的“收益”将与追送股份导致的“损失”形成对冲。具体来看,按照停盘价3.69元计算,皖维高新102.5的理论除权价是2.95元,其95%为2.8元。以此价格计算,皖维高新回购大股东股份数量是2982万股。而如果因追送承诺能使股价稳定在3.30元,则回购数量是2663万股。大股东因此“减少”被回购股份数319万股。与此同时,按照追送承诺,大股东需要追送的股份数是371万股。

    目前将股改与定向回购组合进行的方案中,包括两种模式:一是先回购再实施股改。在公告股改方案时,具体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确定,例如已完成股改的广东甘化、正在程序之中的四川长虹、国祥股份等;二是先股改再回购。在公告股改方案时,仅确定回购价格的定价原则,一般按股改后股票市价的一定折扣,具体价格和回购数量并不确定,例如已完成股改的郑州煤电、北大荒。一般而言,股改会有除权效应,因此第二种方式确定的价格会低于第一种方式,更有利于投资者。而皖维高新不仅采用了第二种方式,而且又通过创新设计防止出现将来的回购价格反而高于现在市价的“意外”情况(即一是设定最高回售价格,二是追加送股承诺),应该说是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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