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投行在线/春晖投行笔记

 

2006-04-20

——四川长虹(600839):子公司中推行股权激励

2006418日公告的四川长虹2005年报中“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部分披露了子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其包括: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祝剑秋签订《出资合同书》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1013日取得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7001895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根据长虹朝华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00%。截止2005年末,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10,200.00元,占其登记注册资本18,000.00元的56.67%长虹朝华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出资合同书中约定的祝建秋代表管理团队所出的2000万元的协议出资额需要年度经营奖励和分红来实现,在年度经营奖励和分红的总额未达到缴纳10%的公司出资额的情况下,管理团队仍有10%的分红权。截至2005年末,尚未有对管理团队的分红和奖励。

绵阳国虹通讯数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广东长虹公司和江苏长虹公司共同出资2亿元于20054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5525日,英属维尔京群岛FINEVIEW GROUP LIMITEDMAN HO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INFOBEYOND LIMITED与广东长虹公司、江苏长虹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定》,受让了广东长虹公司、江苏长虹公司所持有的国虹通讯公司55%股权,国虹通讯公司由境内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国虹通讯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BVI三公司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0%、15%、20% 

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长虹汽车运输公司、邓鹏、贾汇东、刘军、赵思奎共同投资,于200552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4,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长虹运输公司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8%;邓鹏以货币资金3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7%;贾汇东以货币资金3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7%;刘军以货币资金2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4%;赵思奎以货币资金1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2%

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长虹运输公司、自然人李保华、邓钊、孙毅、韩学军和李杰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200510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长虹运输公司出资3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0%;其他自然人出资合计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和长虹运输公司以及自然人胥邦军、马厚清、刘锐、杜旭栋、康明和李涛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512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73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184.00万元,实物资产54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00%;长虹运输公司出资700.00万元,占20.00%;其他自然人共计出资70.00万元,占2.00%

根据长虹网络公司、长虹电子公司、长虹模塑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公司章程中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约定,当管理团队实现了既定的方针目标后,将对管理团队予以奖励,用于购买长虹运输公司所持有的各公司的股份(购买价为该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上激励政策5年内有效或奖励款购买完长虹运输公司所持各公司股份时为止。

 

——宇通(600066):回购社会公众股
        今天,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预案披露: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订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股份回购的目的: 1、提升公司价值,作为分红的替代形式回馈股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公司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7.30元。
       
回购数量:不高于3,000万股。
       
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19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期限为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购买时机。
    

7.30元的回购价格上限显著高于目前的股价。公司披露股份回购的目的之一为作为分红的替代形式回馈股东。但由于其是以交易所竞价交易而非公开要约回购,分红的替代效应并不高。股东只能通过回购刺激股票上涨获益。

 

——仿效香港IPO发行机制 对中小散户进行利益倾斜

今天,证券时报刊登刘勘《建议仿效香港IPO发行机制》。其认为:

IPO全流通发行即将开闸之际,建议仿效香港证券市场IPO的发行机制,即无论资金大小中签与否,每一个有效申购帐户至少配售1000股份额的股票。

    趁恢复IPO之际,对广大中小散户进行利益倾斜,让每一个有效申购帐户至少配售1000股份额的股票,必然吸引广大准股民资金加盟股票市场。涓涓细流汇聚到证券市场,使股票市场的“水”越来越多,股市承载能力大大增强。假设以现在7000万股票投资账户匡算,每个账户至少配给1000股份额,一次性相当于700亿股发行规模。那么,即使大盘航空母舰也能在A股市场顺利下水。这可能是香港股票市场能容纳大盘股的奥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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