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6 五
——重庆啤酒(600132)、新大洲(000571):子公司层面股权激励
除了G长虹(600839)(参本笔记2006/04/20)外,近日发现重庆啤酒(600132)、新大洲(000571)也在子公司层面实施了股权激励。
2006年4月7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改制的议案。
改制方案为:在两年之内分三次有条件地将电动车公司共计49%的股权转让给电动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黄赦慈先生同时担任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代表本公司参与电动车公司的经营管理,改制后不在电动车公司持有股份。
实施步骤: 1、2006年将上海新大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电动车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电动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价格为300万元);
2、若2006年电动车公司销量达到8万辆且不亏损,本公司将持有的电动车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上述人员(价格为100万元);
3、若2007年电动车公司销量达到16万辆且不亏损,本公司再将持有的电动车公司9%的股权转让给上述人员(价格为90万元)。
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电动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510万元占51%的股权、电动车公司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持有490万元占49%的股权。
考虑上述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董事会决定采取较为宽松的付款方式,即根据受让人的实际情况,向其提供部分借款,借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并用于支付上述部分款项。以上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对本公司的影响:目前中国的电动车产业发展迅猛,但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只有那些拥有较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才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得到快速发展。董事会认为,此次通过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股,可以使经营者利益与公司的发展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电动车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截止2005年末电动车公司总资产为1613.04万元,总负债为727.87万元,净资产为885.16万元。本次改制为本公司以溢价方式向电动车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转让股权,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持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2005年12月23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将本公司持有的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以赠与方式奖励给吴玉章教授和边疆教授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联合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新药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的研发工作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在该项目多年的研发过程中,首席专家吴玉章教授和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边疆教授进行了不懈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上述两位专家的积极性,促进该项目研发工作进程,并为后期同类产品的开发奠定基础,有必要对上述两位同志采取赠与股权方式予以激励。
本次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8%的股权(即696万股)用于对相关专家的赠与奖励,其中,赠与奖励吴玉章教授5%的股权,计435万股;赠与奖励边疆教授3%的股权,计261万股。为发挥本次赠与股权的长效激励机制,本次赠与吴玉章教授和边疆教授的股权,在"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新药成功并投入正常生产之日起三年内,受赠者不得转让本次所赠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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